请问:对行政处罚不满意公民有哪些权利? < 二 >
答: 要求举行听证权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:“ 行政机关作出
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 数额罚款等
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
利.。
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 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在给
予自己处罚的过程中,有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超越法律、
法规范围行为的,有权申请复议,请求变更或撤销违法处
罚决定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申请
或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