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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: 对行政处罚不满意公民有哪些权利? 〈一〉
答: 知情权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: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、理由及依据,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。”因此,被处罚人在接到〈〈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〉〉后, 应当仔细分析研究, 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, 事实认定是否清楚, 适用法律是否准确, 处罚是否适当。
陈述和申辨权 行政机关处罚法第32条规定: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诅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,享有陈述权、申辨权。”“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,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,应当进行复核。”“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、申辨的,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。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辨而加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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